□行動、連署、募款、聲明

●果菜市場影展
菜市場影展之看不見的手、消費市場、動物權你好棒影展
地點:龍泉菜市場 龍泉街
(師大路177巷右轉龍泉街,捷運台電大樓站出口3左邊巷子,古亭國小旁)
時間:2008/01/04(週日)
晚間七點開始,有人來開始放映

最後一個人離開結束
片單:
G8- Good luck Comrade! 同志,祝你幸運
招難飛特,日本飛特族自拍自導,說自己2007年一整年的故事
Public Blue - 他們說我們是遊民,我們住在公園,搭起藍色帳篷,在大阪這個城市裡,找尋自己的角落,自己的家
解放動物前線
消費的代價
your mommy kills animals-美國頭號恐怖份子
連絡人:小哈 0933635166

●人體骨牌倒立院 搶救公視!1/1監督國會大遊行
2009 年1月1日,社運界將全國大串聯,號召人民走上街頭,以人民頭家的身份,要求立法院立即開放隨選視訊系統,讓人民看到國會的一舉一動,並且立即解凍應依法捐贈公共電視的預算,還給公共電視獨立營運的地位。我們也要求公共電視應該作媒體表率,虛心接受內外監督,落實資訊公開、產業民主、公眾參與的公共價值。我們要求新聞局捍衛公視預算,拒絕立院提案,協助公廣集團真正公共化。

發起團體: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遊行訴求:
一、針對國會
1.要求立即開放隨選視訊系統
2.要求立即解凍4.5億應捐贈給公視的預算
3.要求立即撤回箝制公廣集團營運的公視法第13條修正案及附帶決議
二、 針對公視
1.資訊公開:依照公視法資訊公開精神,將公視相關資料,及和行政、立法部門等往來公文全部上網公開。
2.產業民主:建立員工參與、共同決定,符合產業民主機制,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應以最大的誠意與行動解決公廣集團勞資爭議。
3.公眾參與:建立公眾參與的外部評鑑與監督機制,並定期透過節目與外界進行溝通。
三、針對新聞局
1. 應捍衛公視預算,拒絕立院提案,協助公廣集團真正公共化
2. 立即依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精神,提撥華視負附擔捐贈,並買回華視民股。
遊行時間:2009年1月1日下午一點自由廣場集合
遊行目的地:立法院!

●〔台灣社會論壇〕除了無薪假與無頭路,探討不景氣下的勞工出路
勞工併命工作,為的只是希望可以賺取繼續生活下去的工錢。
今年九月,社運伙伴要求勞委會調漲基本工資至家庭最低生活費23870元。除了要面對資本家「調漲基本工資就經營不下去!」的恐嚇,還得面對許多領平均工資(高於基本工資)的勞工冷眼旁觀。時隔三個月,我們從科技業工人大批的無薪假潮中看到,當時預言的「平均工資接近基本工資」已成事實。
從短期的淡旺季到長期的不景氣,一路走來,勞工都和老闆共渡時艱。辛勞汗水是勞工們流的,但賺錢永遠都分不到他們;資本家虧損時,又用放無薪假來綁住工人、用抒困基金威脅政府幫自己擦屁股。依照真正的資本主義的精神,政府是不能介入、救援企業的,所以資方只有兩條路:給高於23870的工資、或保障勞工的合法資遣權。既然無薪假的根源是老闆開工不足,其手段是老闆違反勞動契約,我們不禁要問,難道除了無薪假、無頭路,我們沒有第三條路嗎?
當然有的,此次論壇,將指出今日企業逼政府出面救援的手段,皆已宣告:資本主義已不可能正常運作。既然如此,社運應如何解決勞工最擔心的失業、減薪問題?無薪價應如何重新定義為勞工借薪給資方?萬一馬英九說的六個月景氣復甦未發生,企業應否優先償還欠薪?政府的擔保角色又是如何?其它,像是政府應將抒困基金作為社會股份投入企業,以為倒閉後的公共化接管做準備,上述答案將在論壇中首次披露。
無薪假已令每個勞工只能提心吊膽、為保飯碗也只能選擇沉默不語。這些絕不是我們樂於見到,也非勞工繼續生存、社會往前發展的圖像!因此,我們將延續十月份的論壇,深論大裁員、沒有老闆之後,勞工如何有尊嚴的活下去。
時間: 1/17(六)14:00 --- 17:30
地點:台大工學院綜合大樓(工綜館)313室,詳圖請見http://twpa.ioe.sinica.edu.tw/(該大樓週末門禁,但現場有專人開門。或於當天下午1:40有在總圖書館大門口集合,一同前往。)
報名:免費。請將姓名、服務單位、email寄到twpa@gate.sinica.edu.tw,名額有限、報名從速。
聯絡人:潘欣榮 0928076721
地點:從公館捷運站到台大工學院綜合大樓(工綜館)313室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聲明:無薪休假就是違法減薪減班!
無薪休假就是違法減薪減班!勞委會應介入,對違法廠商開罰!
九五聯盟在此呼籲全國勞工與勞委會:
1.給勞工:依法勞工有「拒絕接受減薪減班」的法律權利,倘若是在「威脅下」、「強制下」同意減薪減班,其實不具備效力,儘管被資方命令休假,期間的薪資資方仍須給付,可向勞工局或九五聯盟申訴。
2. 給勞委會及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與其輔助而不開罰違法廠商,教導其應該「取得個別勞工同意」,不如應該積極輔助勞工成立「工會」,由工會代表勞方與資方平等談判,避免個別勞工在受資方威脅的狀況下,做出自願減班、減薪的承諾。

●台灣移工聯盟(MENT)聲明
有關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以下簡稱「移盟」)於12月20日發表了「勞委會縱容人口販運 仲介資方都得利 經濟不景氣 工人競爭同受害移工雪上加霜」一文,其中對於本聯盟(台灣移工聯盟,以下簡稱「MENT」)12月18日國際移工日行動有著扭曲與誤解。僅就本聯盟所提的訴求,進一步說明和釐清。
我們認為:
1.暫停引進產業廉價移工 島內失業移工優先雇用
在我們的訴求裡提到「清查聘僱比例,暫停引進廉價奴工」,此訴求提出的判斷基礎在於,近半年多來本聯盟各單位均發現,因雇主歇業、關廠而致移工失業的個案層出不窮;在台移工們早已面臨轉出無門,被迫負債累累的回國;而另一方面雇主/仲介卻持續自國外引進廉價勞動力,完全不顧移工來台卻失業的巨大風險和事實。
由於雇主們的廉價勞動力嗜求、仲介在引進移工過程中的龐大獲利,加上政府長期以來以經濟發展為主要考量的勞動政策相互"合作"之下,許多產業浮報了聘僱本勞的人數(如,將辦公室工作人員報為生產線人員)以增加其聘僱藍領外勞(移工)的比例。如今面對不景氣,雇主便以砍掉移工(無薪休假、強迫回鄉休假、資遣等)為首要因應手段。
雇主不當聘僱在先(超額引進,同時也造成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減少),用完就丟在後(造成移工跨國失業);政府相關部門無作為地助紂為虐,造成移工、本勞的嚴重失業問題;更因放任持續著奴工制度,助長雇主極力剝削移工、愛用奴工,而使本地勞工因同樣面連嚴重失業問題,而將情緒壓力反彈至移工身上,認為「外勞搶走了工作」,甚而提出「將外勞趕出去」的訴求。
我們正是看到了因為不景氣時代的來臨,移工必然成為國家、本地勞工團體面對失業壓力而祭出的犧牲品,甚至成為壯大右翼勞工運動的火種(這幾天的工會團體的行動及勞委會對策已經證明了這不是無根據的推測),我們想要指出的是,事實上「移工」(他/她只是國籍不同的勞動者而已)不是個議題,「奴工制度」才是問題的根源。廢除奴工制度始終是我們推動移工運動的主要訴求。
但是做為第一線的移工運動推動者,我們也有不得不衡量現實處境而必須迂迴進行的行動策略。當廢除奴工制度難以立即達成之際,是不是就力主全面停止引進移工呢?論述上答案可以說「是」,但運動現實中不可能是「是」。因此我們必須是在既存的奴工制度現實場域中,與之搏鬥。
反過來說,無條件的支持勞動力的自由流動,是不是絕對正確的運動策略和進步性指標呢?我們認為那也不必然,否則怎麼解釋工業總會那些資本家反對限縮外勞的訴求呢?
台灣移工聯12月18日提出「廢除奴工制度、暫停引進產業移工」的訴求,有我們現實中要解決的「移工在台失業」的迫切問題,希望暫停引進讓在台失業的移工先就業(我們要求製造業的全面暫停引進,為的是制度性地保障已受害的失業移工的基本工作權,然而工作權的保障,並非移盟所提三年的資遣費、重罰仲介、雇主便能解決的);也有避免不景氣時代來臨,右翼勞工運動使用「外勞搶了本勞飯碗」的論述,激化本勞外勞對立的警覺性目的。
2.安全移動(safe migration) 反奴工
從底層勞動者的立場出發,我們贊成各種形式的遷移。但,我們更要求移工不僅要有遷徙的自由,更要有「安全遷徙」的自由!我們也一向主張,本勞/移工應該享有一樣勞動條件的「權利」。遠在MENT成立以前,我們就以「外勞越廉價本勞越失業」為訴求,參與各種本地勞工團體的行動;更在MENT成立以後,透過各類勞教、遊行、倡議等方式,提出我們的五大政策訴求(包括:一、家庭類勞工的勞動條件應有法令保障;二、廢除私人仲介,強制國對國直接聘僱;三、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四、取消聘僱年限;五、保障移工團結權);「反對奴工制度」一直是我們的主要目標。
然而,在當下的台灣,奴工制度下的犧牲者,已不僅是跨國的移工,連本地勞工的工作權也受剝奪。在台灣的勞工運動尚無能力阻擋資本的流動,台灣的學術領域尚無專家提出阻擋資本移動的具體建言的階段,我們僅能在勞工群眾的需求之前,往前要求一小步---「不分本勞外勞保障勞動權益」---以工作權保障、勞動條件保障的具體訴求,作為本勞與移工得以共同面對資本流動、政府無作為的保命基礎;同時也透過行動表達我們贊成「全世界勞動者團結起來」這句口號的實踐。
3.有夢很美 築夢踏實
MENT已成立5年,多數成員團體從事第一線服務移工工作,也都長達十餘年。在長期面對、協助如移盟連署書所說的,一個個"遠離家鄉尋求生計的移工孤立無援"的處境、一個個沈重的勞動生命過程中,我們必須謹慎地處理我們認知的理想以及如何達到那個理想的實踐途徑。相信移盟的朋友,在爭取新移民權益的路途上,也會有這樣的體會。
感謝移盟,透過這一次的聲明,讓我們得以有此機會,更清楚地表達我們長期以來「反對奴工制度」的理念,以及釐清我們提出「暫停引進產業移工」的現實需求與策略思考,切勿將台灣移工聯的訴求與右翼勞工運動反對外勞的主張混為一談。
台灣移工聯盟(MENT):
天主教關懷外勞小組(MIRANT WORKERS’CONCERN DESK)
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Scalabrini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Network—Taiwan)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天主教會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VMWBO)
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HOPE WORKER CENTER)
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工及新移民服務中心(HMISC)
天主教瑪莉諾會亞洲外籍牧靈中心(UGNAYAN—MIGRANT AND IMMIGRANT MINISTRY)
天主教台灣中區外勞關懷中心(CENTER FOR MIGRANTS’ CONCERNS-CENTRAL TAIWAN)
海星國際服務中心(STELLA MARIS INTERNATIONAL SERVICE CENTER)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 LABOUR CONCERN CENTER)
新聞聯絡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吳靜如 02-2595-6858/0928-557-481

●台灣聲援因連署《零八憲章》而遭迫害人士的聲明連署
我們呼籲中國政府:
一、立即釋放劉曉波先生,並停止騷擾及迫害《零八憲章》的連署人;二、對《零八憲章》所提出的建議,作出公開的回應。三、尊重國際人權公約及中國憲法賦予中國公民的權利,尊重表達意見的自由。
發起單位(團體):中國人權瞭望、台灣人權促進會、鄭南榕基金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圖博之友、台灣勞工陣線
加入線上連署:http://08charter-tw.pbwiki.com/

●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邀請您加入連署行列!
我國刑事訴訟自2003年9月1日開始實施新修正之「檢察官全程蒞庭」、「證據排除法則」、「交互詰問」等制度,正式將以往檢察官起訴以後,就由法官接棒繼續審理的球員兼裁判之訴訟型態,更改為檢察官務必到法庭內舉證,並且要用交互詰問的方式檢驗證人的證詞,而讓法官真正退居為中立裁判角色的訴訟方式。然而刑事訴訟新制實施至今,對於刑事人權的保障,仍未達到相關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面對宣稱「司法為民」卻對於人權保障修法無積極作為的司法院,民間團體於2008年6月成立「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提出保障人權的刑事人權法案(民間版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要讓臺灣的人權保障向國際人權標準邁進。依據相關國際人權公約,刑事案件的被告享有受充分辯護保障的權利,這包含偵查與審判階段。目前羈押中及在檢警調訊問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沒有辦法跟他的律師有不被監視談話的機會,即使請了律師,還有律師為了要確認筆錄內容跟當事人所說的是否一致時,遭到調查員施暴的狀況。如果刑事訴訟程序中最上游的檢警調偵查階段,律師無法提供他的當事人有效的法律協助,冤錯案件還是會不斷發生。是以,偵查中律師辯護權的強化,即成為此次修法的重心之一。現行的羈押制度,可以僅僅因為檢方認為被告是犯重罪,而向法院聲請羈押,四個月的羈押期,可以讓檢方先押人,再慢慢地搜尋證據,造成押人取供的問題。在羈押庭中,實務上檢方可以不到庭跟法官說明羈押的理由,僅提供聲押相關卷證資料給法官即可,而被告跟律師不一定能在羈押庭召開前有討論案情的時間,也不一定能夠知道被檢察官聲請羈押的理由和證據,律師實難有充分為被告辯護之可能。目前為止,因為沒有訂定嚴謹的嫌犯指認程序,造成警察常以單一指認或是用暗示、誘導證人等不正當的方式,直接要求證人指證被告。因此,特別增訂指認的相關程序規定,避免冤錯。再者,被害人並不具有刑事案件當事人的地位,因此訴訟過程中僅能消極地作為證人,如果被害人對調查證據有意見想要表達,也必須透過檢察官,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遭到忽略,保護極為不周。
因此刑事人權法案(民間版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針對以上的問題提出修法的方向:
1強化偵查中律師的辯護權,包含在場權利的明確化及與被告間無障礙通訊接見的權利,以提供被告應有的法律協助。
2刪除賦與檢察官片面認為被告涉犯重罪即得聲押之事由。
3仿日本立法例,縮短偵查中羈押期間為最長二十日,避免押人取供。
4羈押庭召開前讓被告跟律師有適當時間談話以瞭解案情,羈押庭審理時檢察官應到庭,並將羈押理由以書面方式提供給律師、被告,讓律師能有效為被告辯護。
5建立嚴格的證人指認程序,在被告被指認時讓律師在場,並全程錄影。
6讓被害人在法院審理階段,有獨立陳述意見的權利,並且讓被害人能聲請調查證據。
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期待透過修改相關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強化對於刑事人權的保障,才能建立堅實可信的刑事審判品質,讓司法能夠符合人民的期待。如果您支持刑事人權法案,請您一起來連署,為臺灣人權保障盡一份心力!
連署網站:http://www.jrf.org.tw/newjrf/join_active_y.asp

●護土地‧反滅農:抗議「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http://sites.google.com/site/savefarmland/
行政院提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18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一讀逐條審查通過。這個名為「農村再生」的法案,卻完全看不出對於農村的「產業」策略,通篇只在處理土地問題,其目的只在將農村土地集中、釋出,進行「開發」,可以說是一部「土地開發法案」。尤其在地方政府主導下的「農村再生發展區計劃」裡,涉及農民土地所有權的部份,竟然只需要「公開方式供民眾閱覽」,連公聽會都不需要辦,農民就有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面臨土地被強制徵收的命運,草案一旦通過,不僅將產生如外界擔憂,透過農村土地炒作,而進行選舉「綁樁」效應,更嚴重的問題是,農民失去土地,對農村、農業將發生不可逆的嚴重影響,因此該草案被批評為「滅農法案」。
林淑芬、田秋堇等民進黨立委直呼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是「強制整合+強制重劃+強制徵收」=「強制離農+強制離土+強制離家」。
他們指出,該草案有重大缺失:(一)剝奪農民自由處分財產權;(二)架空現有法律,方便財團炒地皮;(三)讓有力人士最受惠;(四)農委會藉機擴權,台灣空間大浩劫;(五)製造地方衝突,派系操弄資源。

●是誰的腳印踩過我們家園而去?—各界聲援三鶯部落連署書
我們要求政府必須全面正視並處理台灣弱勢者的居住、生存權,並檢討長期偏袒財團、富人的土地開發政策。在這些問題未能處理之前,我們不接受象徵性的殘補措施,並強烈聲明:
「停止迫遷弱勢居民!」
「停止標售國有土地!」
「停止開放外資炒作地產!」
有意加入連署者,請統一回信至 huizhenh@hotmail.com,以方便整理。另請至少附上「姓名」「職業」,至於「聯絡方式」則隨個人意願填寫。
新聞聯絡人:
洪鳳琴(三鶯部落自救會發言人))0922-004969
江一豪(三鶯部落自救會顧問) 0933-016383
http://support-sanying.blogspot.com/ 三鶯部落
http://shijou.blogspot.com/ 溪洲部落

●新莊捷運線環評明顯違法,公民團體展開訴訟行動救濟
大家應該仍對今年十二月初台北縣政府在優勢警力的保護下,捷運局強力搬移樂生院舊院區院民的新聞畫面記憶猶新。然而這件爭議多時、引發社會關注的重大交通建設與人權侵害、文化資產保存議題,並不隨著捷運局大張旗鼓的復工動作而告終結。事實上,樂生院與新莊縣捷運機場工程問題,仍繼續有著民間團體、青年學生在監督、搓破政府片面的糖衣謊言。我們始終憑著人權法治為圭臬,一一檢視政府的行徑是否如其所宣稱—合法、合乎公共利益。很遺憾地,行政部門在其執行程序的確暴露了很大的瑕庇和爭議,最明顯的違法例子就是環評審查尚未出爐,捷運工程就迫不急待地進行,政府目無法紀的作為,實在令人憂心其草率護航置院民生命安全、納稅人血汗、世代環境正義於何地!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一定規模的工程建設於施工之前,都須辦理環評程序,包括變更工程內容之環境差異分析、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環境影響說明書之製作等。然而在樂生療養院的這件個案上,上述環評分析都尚未有明確審查結果,施工單位卻迫不及待已如火如荼地進行了各種舊院區房舍拆除與機場設施工程。因此包括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等社團與樂生院院民等公民代表,於12月23日委託蔡雅瀅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林三加律師,向環保署提出公民訴訟聲請通知書,具體要求環保署應命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台北縣政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等機關就捷運新莊線工程、新莊機廠工程及樂生療養院異地重組工程等案,應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且於環境影響評估依法審查通過前,不得實行任何開發行為,包括架設施工圍籬。
依行政訟訴法規定,若環保署在收到公民訴訟告知的六十天內,仍無具體積極作為補正之前的行政疏失。則該期限過後,環保署將會被列為行政訴訟之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處,進入法庭訴訟階段,請求法官判令其執行。-另一方面為了防止應負責監導審查的行政機關不出面作為,反而讓施工單位在這期間內加快拆遷動作,公民團體也對此提出行政假處分之聲請,希望行政法院能儘速審理其假處分聲請,以免全民重要的文化資產與環境安全,因國家違法推責而慘痛犧牲。

□徵人、徵件

●OURs 誠徵志工
此次需要志工協力的工作內容包括:協力進行網站規劃、政策議題分析研究、歷史資料整理與20週年活動籌劃、文章翻譯與出版 等。您的支持與協助,將是OURs持續進步的最重要資源,希望各位認同OURs工作目標的朋友,願意撥出一些時間,成為OURs的志工,或是以學生實習的方式,共同為都市改革貢獻心力。
工作時間:依協助項目可面談協調進行
工作福利:
一、志工/實習生滿一百小時者,提供志工/實習服務證書。
二、提供誤餐費(半天一百五十元,全天三百元)。
三、參與工作會議,瞭解NGO工作內容,充實社團參與經驗。
四、參加OURs聚會與尾牙活動。
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或來信逕洽 秘書長 黃仁志 聯繫電話:02-2365-6515 | Email:hjcours@gmail.com

●TIWA徵求印尼語/中文雙語志工!
你能夠流利地使用印尼文與中文嗎?當你知道印尼勞工在台灣面臨不公平的對待,你會想要貢獻自己的力量,做一點事情嗎?
我們是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從1999年成立以來,一直在努力改善外籍勞工在台灣的處境。我們透過個案服務、文化活動、教育課程、政策立法等工作,希望使台灣成為人人平等的國度,不讓一個人因為他的工作、語言、膚色、性別,而遭到歧視待遇。
隨著印尼勞工成為台灣人數最多的外籍勞工,我們越來越迫切需要雙語志工的協助。期盼你加入我們的隊伍,讓我們有機會攜手前進!
志工條件:印尼文必須聽說讀寫俱佳,中文至少要能聽、說,會讀、寫更好
服務時間:每月至少兩天,以周日為主
服務內容:中、印文的文字翻譯以及口語翻譯
服務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53-6號3樓
聯絡人:曾涵生先生(02-25956858, 0912-143038, laury.tseng@gmail.com)